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核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考试,凡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望广大考生在确认前一定仔细阅读招生章程,确保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由此造成不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份。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等,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考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 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我校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及内容
我校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共有9门,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卫生基础综合、生物综合一、生物综合二、护理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及联考西医综合为学校自主命题。临床医学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三为全国统考。
1.口腔综合(352)包括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学、口腔病理解剖,满分300分;
2.卫生综合(353)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300分;
3.药学综合(349)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满分300分;
4.卫生基础综合(616)包括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满分150分;
5.生物综合一(613)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
6.生物综合二(617)包括免疫学、医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满分300分;
7.护理综合(308)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8.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包括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及现代管理心理学,满分300分;
9.联考西医综合(699)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满分300分。
九、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视当年考生具体报考情况酌定。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其中应用心理13000元/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考试,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十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录取后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二、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十三、其他说明
1. 招生章程 布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具体人数以实际招生录取情况为准),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等,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2.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请予关注。
3. 依据国家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题。
4. 如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四、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十五、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查询。
联系部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83336930
网 址:
电子邮件:yzb@tmu.edu.cn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天津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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